玛丽简直无语极了,贝内特先生心里已经准备好了去拜访宾利先生了吧?
那为什么总是要逗贝内特太太呢?直接告诉她让她高兴不好吗?
反正玛丽是理解不了贝内特先生的这种恶趣味的。
事实上,玛丽的猜测是正确的。
贝内特先生的确在第二天就去拜访了宾利先生,并跟宾利先生相谈甚欢。
当天晚上,在简和几个妹妹在为两周后的舞会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而烦恼的时候,贝内特先生开口了。
“我想,宾利先生会喜欢你的这顶帽子的,简。”贝内特先生说道。
“既然我们不打算去拜访宾利先生,那他的喜好我们当然是无从知晓了!”贝内特太太气愤地说道。
简表示她们可以在舞会上让朗格太太介绍她们和宾利先生认识,贝内特太太却觉得朗格太太是一个自私自利、假仁假义的人,更何况朗格太太还有两个未嫁人的侄女呢!
而且舞会要两个星期后开始,朗格太太要在舞会的前一天才回来呢,也就是说朗格太太完全无法在这之前认识宾利先生。
所以贝内特太太有些暴躁。
贝内特先生在玛丽的目光谴责之下,了解玛丽知道了他今天去拜访宾利先生的事情了,嘿,这个玛丽,还真是什么也瞒不过她!
“妈妈,您别担心,我看到今天爸爸已经去拜访了宾利先生了,到时候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跟宾利先生认识了。”玛丽不给贝内特先生表现的机会,直接戳穿他。
“哦,是真的吗?我的好老爷!真是太感谢你为我们的女儿做的了!”贝内特太太的心情瞬间多云转晴。
贝内特先生却觉得贝内特太太很夸张的,逃回了书房去了。
贝内特太太显然是习惯了,脸色不变地跟几个女儿讨论舞会上要穿的衣服。
等到第二天,在贝内特太太跟贝内特先生打探宾利先生的喜好的时候,贝内特先生又开始一问三不知了。
贝内特太太没有办法,只能向她们的邻居卢卡斯太太打听关于宾利先生的事情。
卢卡斯太太说的都是宾利先生的好话。
据她说,宾利先生年轻俊美、为人谦和、阳光开朗,就连威廉爵士都很喜欢他。
更重要的是,他会邀请一群客人来参加舞会。
大家都想通过跳舞来获得宾利先生的心。
没过几天,宾利先生来贝内特来回访了。
他们在贝内特先生的书房里谈话,说了大概有十几分钟。
宾利先生在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的时候,就听说了在附近这一带,最漂亮的几位小姐就是贝内特家的了,当然除了玛丽小姐,玛丽小姐也就是普通了一点,整体也算好看,只是没有另外的几个贝内特小姐漂亮罢了。
宾利先生这次回访贝内特先生,就是想要见见这几位传说中的漂亮的贝内特小姐,但是他却没有如愿,因为他全程只见到了贝内特先生,直到他离开贝内特家,贝内特的几位小姐也没有出现。
倒是几个贝内特小姐在楼上的窗口见到了穿着黑色外套的宾利先生的背影,他骑着一匹黑马。
相对于她的姐妹以及贝内特太太来说,玛丽对于舞会不是很上心。
因为她曾经想要当的吃瓜群众的乐趣已经去掉了一大半了,因为女主角结婚了啊!剩下的一小半就是围观简和宾利先生谈恋爱了。
所以玛丽跟贝内特先生一样,不太重视这个舞会,当然她也会去参加。
于是在简和两个妹妹随着贝内特太太去麦里屯那边逛商店买布料买衣服裙子的时候,玛丽觉得自己衣柜里没有穿的礼服还有几件呢,她就不用了,所以没有跟着一起去。
天气正好,玛丽觉得自己的生活也不能被这突如其来的舞会以及突然来到这边的宾利先生打断了,她还是要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
所以,在整个麦里屯小镇都在为宾利先生以及他的客人将要参加的舞会而疯狂准备的时候,玛丽在悠哉地钓鱼、写生。
静极思动,玛丽觉得自己很多天没有运动一下了,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懒了,所以这天玛丽打算去跑马。
玛丽去了浪博恩的马场,那边有一匹马是专属于玛丽的,是一匹黑马,玛丽给它取名叫追风,因为它的速度很快,可以追着风的速度。
追风显然是认识玛丽的,玛丽一来,它就兴奋地跑了出来,围着玛丽打转。m.xbīQikμ.com
玛丽知道,追风也想跟她一起跑了。
因为追风是自由的,他可以自主地去跑,但是追风已经认定了这里是它的家,跑远了也总会回来。
玛丽总是会隔几天就跟追风一起跑一次,追风享受跟玛丽一起奔跑的感觉,玛丽享受跑马的感觉。
“追风,这段时间冷落你了,没办法,宾利先生太受欢迎了,大家都在忙舞会的事情呢!”玛丽帮追风梳梳毛,还跟它聊天。
追风好像听懂了,亲近地靠近了玛丽,玛丽把追风喂饱了之后,就跟追风一起去奔跑了。
玛丽就在浪博恩的马场附近这边跑,这边的道路很宽敞,但是行人很少。
追风不愧是追风,有着风一样的速度,玛丽骑在追风的马背上,享受着风驰电掣的感觉。
这感觉,很自由!
前面是无尽的路途,头顶是湛蓝的天空,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这一刻玛丽感觉到了自由,她不禁笑出声来,这一刻玛丽什么也想不到,只感觉到了快乐!
“追风,再快一点!”玛丽说道。
追风仿佛听懂了,加快了速度,但是玛丽却一点都不怕,还是稳稳地骑在追风的背上。
玛丽突然想起来了上辈子她学习的马术,其中的一种就是在马背上的表演。
玛丽兴之所至,开始在追风的背上表演起了马术,她一下子正常坐着骑马,一下子又用了英国女子的侧骑,一下子站在马背上,一下子躺在马背上而她的头却看着天空。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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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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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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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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